準備留學荷蘭

Dec 28, 2008

簽證和居住許可


到荷蘭留學或實習的國際學生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移民程序。根據國籍和停留期限的不同,你可能需要辦理以下簽證:


-短期停留簽證( VKV ) ,最長停留三個月
-停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申請臨時居留許可(機動車輛) ,和/或居住許可( VVR )

申請短期簽證,需本人到荷蘭駐中國或您合法居留的國家使,領館申請。


臨時居住許可(MVV)是由荷蘭駐中國或您合法居留的第三國使,領館貼在您護照上的允許您合法進入荷蘭國境的證明。入境之後,您需要申領同一目的的居住許可。例如,如果您已經取得了以學習為目的的臨時居住許可(MVV) ,則必須在入境後申請學習居住許可,而不得申請工作許可。


居住許可是可以證明你在荷蘭合法居住的卡片,所有非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或瑞士的公民,居留超過三個月以上的都必須申請居住許可。該許可通常發放一年,但有效期可能會根據你居留的目的不同稍長或稍短一些。因此決定你要申請的簽證類型的因素有兩個:你的國籍和居留期限。


根據居留目的不同,你可能要申請工作許可或者短期,長期簽證。


詳細信息,請參見www.studyinholland.nl ,根據您的國籍和停留時間,該網站將給予您相應的幫助。

 

臨時居住許可/居住許可的申請程序



您可以向荷蘭駐中國或您合法居住國的使領館申請估價簽證。通常情況下,整個過程需要3-6個月甚者更長。除此之外,如果你所申請的荷蘭學校已經和荷蘭移民局簽署了相關協議,則也可以以您的名義申請簽證,這一程序相對較快,不僅省時而且省力。如果您本人申請估價,申請費為433歐元,而荷蘭學校代您申請則只需250歐元。

到達荷蘭之後,我們建議您盡快向您的學校申請居住許可(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瑞士等國公民只需到荷蘭移民局免費登記即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公民仍可申請居住許可) 。所有外國留學生都必須到當地市政府註冊。


目前,如果你不需要壓五,居住許可的管理費用為433歐元,申請壓V的話費用則為188歐元。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公民申請特殊歐洲居住許可的費用為30歐元。

 

工作許可



非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及瑞士的國際學生到荷蘭實習或參加教學實踐培訓的不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但是實習生,實習公司和主辦院校必須簽署實習協議。標準實習協議請參見Nuffic網站。如果你的學業在本國完成,你來荷蘭只是要參加實習或者實踐培訓的話則除歐盟和歐洲經濟區的國家之外的公民都必須申請工作簽證,且必須由你的雇主為你提出申請。該許可有效期最長一年且不能延長。如果你想一邊工作一邊學習,則有以下兩種選擇:


-全年每週工作不超過10小時
-僅6,7,8三個月全職工作
-工作許可必須由你的雇主為你申請,且開始
工作之後必須申請辦理荷蘭健康保險。

 

花費



荷蘭留學的學生每個月的平均消費在7 0 0到1000歐元之間,包括房租,日常花銷,註冊費用和學費。完全依靠抵達荷蘭之後的額外收入是不可能支付以上各項費用的。